联系我们
联系人:赵化律师      
手机:18919572579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公交站、地铁2、7号线站:中山路螃蟹岬)(手机地图导航:2008新长江广场)(公交、地铁2、7号线“螃蟹岬”站即是)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
:乘  或至“螃蟹岬”站B出口即到
公交路线一、乘15、34、43、511、573、576、586、777、717、729、811、543、584、606至“中山路螃蟹岬”站下车即到
                二、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您的位置: 律师文集 >
离婚赔偿金可以分期支付吗?
作者:    访问次数:519    时间:2022-08-13 10:31:49

所谓离婚赔偿,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其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才能给对方经济补偿。那么离婚赔偿金可以分期支付吗?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赔偿金可以分期付吗

法律上是没有分期付款的,因为民事案件的赔偿不会高于夫妻双方现有的资产。财产分割是指现有财产的分割,对双方来说,从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以现有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更多的财产。有子女的,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向父母支付抚养费用;不能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的,可以按期支付抚养费用,费用数额以双方约定为准。

00-1010

  二、请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法定义务和法律的作为或不作为。违法行为作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具有违法性的特征,在离婚案件中表现为违法性。因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而离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即存在违法性,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行为。

  1、存在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造成了权利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造成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减少或者丧失的客观事实。它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必备要素,是构成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只有一方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才能产生精神损害责任。

  2、存在损害事实

在侵权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中,有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在离婚案件中也有表现。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如重婚、乞讨、通奸、虐待、遗弃等。都是因婚姻关系破裂,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而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当然也不排除精神损害的一些后果是间接表现出来的。在离婚案件中,有时一方配偶实施的违法行为并不针对另一方配偶。如果配偶一方因盗窃被判处长期监禁,其行为可能会伤害夫妻感情,对无辜一方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因此,只要夫妻一方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行为导致了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无论损害事实是由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造成的,都应当认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失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离婚案件中,过错方主观上应具有违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的故意。客观上应当实施重婚、同居、通奸、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

  4、主观上有过错

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和承担,一般每人一半。如果一方现在经济条件不好,法院会让另一方给予适当的帮助。一方有过错的,财产分割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在夫妻双方均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已就离婚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法律应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干预;双方不能就离婚损害赔偿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1.如果符合条件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索赔

2.在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符合条件的无过错方,被告不同意离婚或者基于本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

3.在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在一审中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中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以上是关于离婚赔偿金能否分期支付的相关介绍。要了解离婚赔偿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的,按照双方意愿支付赔偿金。如果你还是不明白这个,建议你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 赵化律师品牌服务:刑事犯罪辩护 | 金融票据证券 | 债务经济合同 | 房产物业物权 | 更多
  • 版权所有©赵化律师网www.tlkjt.com  鄂ICP备13006287号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公交站、地铁2、7号线站:中山路螃蟹岬)
    友情链接: 网站优化公司 网站开发 网站优化公司 小程序开发 成都广告公司 拉卡拉官网 小程序开发 工程咨询公司
    热门城市: 新洲区 武昌区 黄陂区 青山区 东西湖区 蔡甸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江汉区 洪山区 江岸区
    热门搜索: 武汉江岸区律师事务所 武汉黄陂区律师事务所 武汉商业商务金融保险律师 武汉洪山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