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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离婚率不断上升。很多夫妻结婚后不久就因为夫妻不和、生活琐事、双方背叛等原因离婚。有些夫妻因为其中一方的伤害而离婚。他们离婚时,受害方会要求对方赔偿离婚精神损失费。那么离婚的精神赔偿是多少呢?接下来,边肖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是多少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精神损害赔偿中离婚的赔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一方的赔偿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二、离婚后变更子女扶养协议公证怎么办理
监护权变更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的任何时候,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般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此外,离婚夫妻在办理监护权变更公证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2.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
3.关于变更监护权的协议草案。
00-1010 1.重婚是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只能由被害人本人受理,不能由检察院受理。重婚的受害者是谁?
重婚是一种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一般来说,丈夫重婚,原妻子是受害者:妻子重婚,丈夫是受害者。但有时重婚是受害者造成的,受害者支持配偶重婚。如果夫妻结婚多年,妻子不孕,妻子主动帮丈夫娶第二个妻子生育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妻子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受害者不可能向法院起诉。有些夫妻,丈夫另有新欢,要求与妻子离婚。妻子要求丈夫不要和自己离婚,条件是她允许再婚。这种情况下,妻子不会去法院起诉丈夫。
重婚罪的客体不仅是犯罪人的合法配偶,也包括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诉,国家也要追究重婚者的责任。对于重婚,公安机关有义务主动调查,检察院也有权力提起公诉,不管受害人愿不愿意。
2、被害人可以自诉。
妻子与他人重婚,政府去法院起诉,丈夫与他人重婚,妻子去法院起诉,完全符合中国法律传统,法院应当受理。
按照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娶媳妇是要花钱的。父母攒了半辈子,给儿子娶了媳妇。结婚不久,媳妇就跑了,嫁给了别人。男方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文革时下乡,遇到一个老贫农,靠女儿一次次结婚,一次次收彩礼过日子。女儿结婚,收彩礼。过了几个月,她就不回娘家了。女儿嫁到别人家,收彩礼。当丈夫的家人找到他时,这位贫穷的老农说
3.被害人要求侦查配偶重婚罪,但证据不足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要求自诉人出示对方的犯罪证据,自诉人出示的证据往往不能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自诉人起诉丈夫与他人同居生子。同居不构成犯罪,非婚生子女也不构成犯罪。必须有证据证明丈夫与他人重婚,才能胜诉。证明丈夫重婚的证据可以是政府与他人取得的结婚证、档案中丈夫的家庭成员登记表、丈夫与他人举行婚礼的证据、丈夫在亲戚、邻居、单位领导面前以夫妻名义与他人交往的证据。这些证据往往是受害人难以获得的,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提供线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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