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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法如何自动解除婚姻?
作者:    访问次数:433    时间:2022-08-02 10:30:52

众所周知,婚姻的成立需要婚姻登记,即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双方没有亲属关系,可以自愿结婚,那么我国婚姻法如何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下面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边肖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一、中国婚姻法怎么才能自动解除婚姻

中国没有自动解除婚姻这种离婚方式。只有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或调解才能解除婚姻。分居,无论多久,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构成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诉讼中,调解不成的,应准予离婚。但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则不能适用这一规定。

  二、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三、离婚程序

1.协议离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明确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子女财产和离婚生活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后,依法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

2.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撤诉。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予离婚的判决。

以上是武汉边肖律师事务所详细整理的中国婚姻法如何自动解除婚姻相关内容。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姻自动解除,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如有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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