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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分割共同财产,确认抚养权归属,夫妻还可以主张哪些权利?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和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们都知道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有孩子的也要确定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除了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确认,离婚时和中国能去主张哪些权利?还有什么,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边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财产分割
1.如果一方在离婚前与诉讼期间或诉讼离婚,在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在企图侵占的财产可以由少分或不分.分割
2.对于夫妻一方隐藏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予以再次分割。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分割财产,如果事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通过起诉可以请求再次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
1.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发现与子女并无亲生血缘关系,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在分居期间,当不正当男女关系发生在夫妻和婚外异性之间时,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离婚后查明一方在原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生育子女导致夫妻离婚,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予支持。
4.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不知情且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
5.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暴力发生时的情境、经济能力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1.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经济帮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经济帮助的数额。
2.离婚时,一方可以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形式帮助有需要的人,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边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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