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8919572579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公交站、地铁2、7号线站:中山路螃蟹岬)(手机地图导航:2008新长江广场)(公交、地铁2、7号线“螃蟹岬”站即是)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乘 或至“螃蟹岬”站B出口即到
公交路线:一、乘15、34、43、511、573、576、586、777、717、729、811、543、584、606至“中山路螃蟹岬”站下车即到
二、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虽然我国新婚姻法已经废除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但事实上,事实婚姻在我国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事实婚姻中夫妻关系破裂怎么离婚?婚姻实际上是如何同意离婚的?让我们跟随武汉边肖律师事务所的步伐来看看吧!
一、事实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在谈事实婚姻如何约定离婚之前,首先要了解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1.男女双方同居(即男女双方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始于1994年2月1日前;
二是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三、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的当事人,在共同生活时,已经具备婚姻的必备要件。
所谓婚姻的必备要素,是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的必要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女20);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任何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称为非法同居。如果只是非法同居,没有协议离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散。如果对财产或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果属于事实婚姻,那该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结婚证必不可少,但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事实婚姻要协议离婚,双方必须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去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
三、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协议离婚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 China自愿离婚,大陆居民与港澳居民、台湾省居民和mainland China华侨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我的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护照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除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2.复习。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确有离婚意愿,且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共识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出具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理解协议内容,特别要注意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是否抚养,一方配偶生活困难是否帮助,财产分割、债务处置是否适当。
3.注册。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离婚登记过程中,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者其婚姻登记地不在mainland China的,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
一般来说,法律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判决或处理解除事实婚姻同居关系的权力,所以事实婚姻应当由人民法院认定和判决离婚。好了,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边肖为您整理的事实婚姻如何才能同意离婚的相关问题解答。好像我对你有帮助似的。
- 上一篇:除了分割共同财产 双方还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 下一篇:如何写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