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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孕期抚养权归谁?
作者:    访问次数:803    时间:2022-06-06 16:50:40

现实生活中,离婚概率呈上升趋势,以至于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一直是一大看点。那么,离婚孩子怀孕期间的抚养权归谁所有,谁是离婚主体,谁可以提出离婚?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边肖律师将为您解答疑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解答您的疑惑。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在讨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之前,必须先把孩子生下来。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赡养条件、学历、子女年龄以及夫妻之间是否存在不适宜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况等因素做出判决。一般来说,刚出生的孩子太小,以女性为主。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工作时间、经济收入、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庭成员是否能一起帮忙照顾孩子、教育等因素。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一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儿童的情况,或者自身有吸毒、赌博的不良嗜好。


  二、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可不可以提起离婚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能起诉离婚。这是出于对实际情况的考虑,为了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利益,对男方要求离婚的权利进行了合理的限制。在此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或驳回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在怀孕期间不能离婚,因为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女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男方有特殊情况,法院也会受理。比如女方怀孕期间生下的婴儿是与他人通奸所生,或者两人继续同居危及一方生命安全,法院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你。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号法律第34条,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1955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询问,婚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是否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案中,女方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无争议或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应予受理,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是否判决离婚要看具体情况,不能笼统地规定。而且法院还是要注意保护妇女和胎儿。


  三、离婚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如何划分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离婚必须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提出离婚,而仅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是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的。

在民法通则的基本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离婚损害赔偿是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应当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边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孩子孕期抚养权归谁的内容。由此可知,一般来说,离婚的夫妻都是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按照谁的物质基础更好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有特殊情况,将给予特殊待遇。如仍有疑问,请到武汉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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