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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已经满足了法律赋予的自动申请离婚的条件,但是要执行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往往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分居两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那么分居两年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呢?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边肖为您解答。
00-1010分居两年后离婚需要以下证明:
1、一方居住在境外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3.一方寄给另一方的书面分居文件,应以特快专递邮寄,在备注栏注明“分居”字样,并保留邮寄凭证。邮寄之日起至提出离婚之日止的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信件、电子邮件等。双方之间能够证明双方不和睦、分离的事实;
5.证人也是可以接受的,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由于证人往往与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且分居是夫妻“私事”,单独的证人证言很难被法院采信,要用其他证据作为辅助。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两年不会导致自动离婚。
一、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分离需要——感情不和,分居,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 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Arial","sans-serif"">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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