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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离婚 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作者:    访问次数:938    时间:2022-06-06 16:47:03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让我们和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00-1010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离婚,其中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情况,使双方能够在一起,和平分手。诉讼法院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案件。然后好像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了。

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会在15天内通知开庭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已经怀孕,正在哺乳,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关于抚养孩子,法院会考虑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起诉离婚,并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证据、包二奶证据、感情不和分居证据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不存在和解的可能,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做出判决。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感情确已破裂”是一项实质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无效调解”是程序性规定,不能作为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离婚案件要进行调解,很多调解失败的案件都是感情已经真正破裂的案件。从这个意义上说,“调解失败”是“感情真的破裂了”的反映。有些离婚案件,虽然“调解无效”,但并不是“夫妻关系真的破裂了”。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努力与无效、深入与不深入的区别,直接影响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表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总是意味着“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因此,不应以“无效调解”作为认定“感情已经真正破裂”的依据。在审判实践中,无论是“感情已经真正破裂”还是“调解无效”,都不应该完全等同。还有,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的当成“感情真的破裂了”的标志。更不用说将“无效调解”作为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了。判决离婚的法律条件只是“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00-1010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要综合分析婚姻的基础,婚后的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好的可能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事实。一方坚持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的婚姻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关系,难以治愈的。

2.婚前不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困难。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病,对甲来说无法治愈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没有和好的可能,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分居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有过错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和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过错的一方起诉要求离婚,且无和解可能的。

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10.夫妻一方喜欢享受闲暇和工作,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导致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如一方下落不明两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经公示后仍无下落。

13.被对方虐待或者抛弃,或者被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辱骂对方亲属,经过教育对方也不会理解。

14.一方有家暴。

15.夫妻感情真的因为其他原因破裂了。

以上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该怎么办”的相关法律问题。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这个时候夫妻是不能协议离婚的,但不代表不能离婚。如果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有证据证明符合诉讼离婚的标准,最终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如有疑问,请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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