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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
作者:    访问次数:205    时间:2023-03-30 16:31:52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近年来离婚率大大提升,法律甚至为这种现象设定了离婚冷静期,那么您知道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且自利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又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二)双方因前述行为离婚的;

(三)另一方无过错;

(四)其他其基础条件。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条件

(一)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二)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法律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所指的配偶中有过错的一方,与无过错一方互为配偶。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持。

(三)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对于一方过错的范围应当扩大一些。如将吸毒、赌博包括在内,对于不起诉离婚而又依该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可以更加清楚了解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任何事情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我们要在有效的时间内去处理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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