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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起诉离婚要多久
作者:    访问次数:210    时间:2023-03-13 00:31:27

离婚诉讼是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之一,由夫妻一方提起,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判决离婚的依据。那么一方不同意起诉离婚要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方不同意起诉离婚要多久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所需时间最少需要3个月,最多需要9个月零15天。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离婚目的,差不多需要一年半到两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即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申请法院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三)《民法典》中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能离婚吗

(一)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方不同意起诉离婚要多久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诉讼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若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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