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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生效吗
作者:    访问次数:223    时间:2023-03-08 00:31:20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达成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申请。那么签订离婚协议生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离婚协议生效吗

(一)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二)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三)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和材料: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2、二代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另外,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离婚协议生效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生效是由条件的,应该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生效,而且该协议应当表达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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