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人:赵化律师      
手机:18919572579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公交站、地铁2、7号线站:中山路螃蟹岬)(手机地图导航:2008新长江广场)(公交、地铁2、7号线“螃蟹岬”站即是)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
:乘  或至“螃蟹岬”站B出口即到
公交路线一、乘15、34、43、511、573、576、586、777、717、729、811、543、584、606至“中山路螃蟹岬”站下车即到
                二、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您的位置: 律师文集 >
离婚协议要写些什么
作者:    访问次数:132    时间:2023-01-26 08:30:21

  在夫妻协议离婚时,为了确保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各项权益分配得当,夫妻双方可以在正式离婚前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签订完之后吗,双方以此为依据履行。那么,离婚协议要写些什么?下面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协议要写些什么

  首先,准备写离婚协议的你们要明确一下,你们的婚姻关系中涉及到哪些问题需要处理清楚,那么才能明确协议中应当写些什么内容。第一点,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肯定是必然的。第二点,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那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生活费怎么给,给多少?在以后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如何承担,这些问题也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第三点,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分为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例如债务。这些财产给谁,该怎么分配。主要的三点就是这些内容,如果你们双方还涉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约定在离婚协议中,由双方共同遵守。

  二、离婚协议的特征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三、离婚协议书范文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

  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3、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要写些什么的相关内容,在离婚协议书中不仅要表明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割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双方必须按照履行。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 赵化律师品牌服务:刑事犯罪辩护 | 金融票据证券 | 债务经济合同 | 房产物业物权 | 更多
  • 版权所有©赵化律师网www.tlkjt.com  鄂ICP备13006287号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公交站、地铁2、7号线站:中山路螃蟹岬)
    友情链接: 网站优化公司 网站开发 网站优化公司 小程序开发 成都广告公司 拉卡拉官网 小程序开发 工程咨询公司
    热门城市: 青山区 洪山区 蔡甸区 东西湖区 新洲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江岸区 江汉区 武昌区 汉阳区
    热门搜索: 武汉商业商务金融保险律师 武汉东西湖区律师事务所 武汉蔡甸区律师 武汉江汉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