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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
作者:    访问次数:139    时间:2023-01-12 08:30:00

  离婚协议书中的补充协议是需要公证的,但是在这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需要结合实际去分析,按照实际的生活水平决定的。那么,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3、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4、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的规定。

  通过学习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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