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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在哪办理,办理要收费用吗
作者:    访问次数:209    时间:2023-01-09 08:29:56

  夫妻觉得无法在进行婚姻生活的就会选择离婚。离婚需要去当地办理离婚手续,若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只是分居生活的话是不算离婚的。那么离婚手续在哪办理,办理要收费用吗?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手续在哪办理,办理要收费用吗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般不用花钱。协议离婚公证费可以免掉;诉讼离婚有律师收费;法院要收费,如果没有财产争议,法院离婚案件收费为两百元。但是如果有财产正义,并且涉案处理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诉讼费;房产评估也要收费。

  二、离婚手续办理程序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在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三、离婚方式有哪些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手续在哪办理,办理要收费用吗的相关内容,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协议离婚是不收取费用的,但诉讼离婚则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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