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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已经结为了夫妻的双方,如果感情不和,生活不合,可以选择结束婚姻。结束婚姻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个是自愿离婚,另一个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先会派人来调解,再进行法庭审理。那么离婚调解以后多久开庭?以下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调解以后多久开庭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我国法律中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所以在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法庭还会派人员来进行调解,调解后多久开庭由法院决定。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离婚调解以后多久开庭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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