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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有没有离婚
作者:    访问次数:144    时间:2022-11-13 00:31:09

  个人的婚姻状况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在与他人处对象时,应该要对对方的婚姻状况进行了解,看其是否属于单身,这也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想要查一个人的婚姻状况还是比较难的。那么,怎么查有没有离婚?下面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么查有没有离婚

  公民的婚姻状况信息,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是任何个人无法通过网络等形式查询的,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隐私权,结婚或者离婚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如果没有利害关系,是无权查询他人的离婚登记信息的,但是如果法院受理这份案件后,可以凭利害关系等依据委托律师查询。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怎么查有没有离婚的相关内容,公民的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其他人是没有权利进行查询的,除非是对于法院受理的案件,因为案情的关系可以委托法院、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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