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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同居关系解除后,孩子归谁一直有较大争议。光靠自己的想法是不行的,必须根据孩子的情况和家长的情况,通过法院的判决。那么法律是什么呢?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如何分割?
一、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同居关系解除后,关于孩子属于谁的问题,还是要根据孩子的情况和父母的情况做出判断。法院在决定子女监护权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个是孩子的年龄;
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第三,双方的教育水平;
第四,孩子的意愿(指年龄大了,能表达意愿的孩子);
第五,孩子的生活习惯;
第六,爷爷奶奶有抚养的意愿和能力,等等。
但总的原则是: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对孩子未来健康成长有利的一方。
二、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
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只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收益和共同投资分配的财产,即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一般认定为所有权无法区分的共同财产。
3.《关于子女审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分割财产时应当兼顾妇女、子女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适当分割财产,应当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 于2021.1.1生效)
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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