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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作者:    访问次数:409    时间:2022-07-01 10:31:53

离婚有两种实现方式,一种是协议轻度离婚,一种是夫妻向法院提起诉讼。前者需要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相应手续,离婚手续才算完成。那么,签了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边肖律师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协议签字以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置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或意见。

没有登记离婚的,签了离婚协议就可以反悔。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但对财产分配不满意,可以反悔,起诉法院解决。

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签字成立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离婚而签订的协议,以离婚为条件。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离婚,男女双方都不能凭借离婚协议的内容主张财产所有权。双方离婚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在没有拿到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生效之前,离婚协议不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离婚登记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赡养费。原协议的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或者抚养费明显偏低的,对方有权随时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者增加抚养费。

发生财产分割纠纷时,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提起,超过一年法院不予受理。

  二、离婚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反悔离婚协议的情形包括: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从发现的次日起算,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需要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法院才能支持他的禁止反言。

3.当事人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另一方在婚姻中有法律过错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一方以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边肖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以反悔的内容?离婚协议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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