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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两份离婚协议的效力?
作者:    访问次数:422    时间:2022-06-30 10:31:51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需要讨论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时,双方需要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但在讨论过程中可能会有几份离婚协议。那么,两份离婚协议如何确定其效力?让我们和武汉律师事务所的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两份离婚协议怎么确定其效力

后签的协议比先签的协议好。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最后一份。所以,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效力应该是最强的,除非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另有约定。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离婚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子女随何生活,不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抚养子女应承担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的清单);

4.享有和清偿连带债权债务;

5.与子女不住在一起的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以及另一方的协助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约定的事项;

7.双方签字及时间。

00-1010 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由于缺乏意思能力,不具有法律行为的效力。法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是无效的。

2.意志的表达不是自由的。意义形成的自由和意义表达的自由是意义表达的前提。如果在意思形成和表示的过程中缺乏自由甚至没有自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应当无效,不能根据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3.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恶意串通,是双方共同合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边肖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认定两份离婚协议效力的相关内容。出现两份离婚协议时,一般只有民政局备案生效的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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