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8919572579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公交站、地铁2、7号线站:中山路螃蟹岬)(手机地图导航:2008新长江广场)(公交、地铁2、7号线“螃蟹岬”站即是)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乘 或至“螃蟹岬”站B出口即到
公交路线:一、乘15、34、43、511、573、576、586、777、717、729、811、543、584、606至“中山路螃蟹岬”站下车即到
二、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已经到了要离婚的地步,那么夫妻双方一般也会对大家的共同财产进行统计,然后列好清单,根据双方的意思来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财产清单格式及内容有哪些?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二、起诉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离婚财产清单格式及内容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财产清单格式及内容有哪些”全部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果是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上一篇: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 下一篇:找私家侦探合法吗